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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杨法官,多谢您的调解让我们兄弟二人重归于好,我很愧疚,我以后会多照顾我哥的!”27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喝酒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被告当庭履行,并向法庭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二人系亲戚、兄弟关系。2023年10月18日,二人相约在新甸铺镇街上吃饭,饮酒后双方发生争吵。被告王某乙抄起酒瓶将王某甲头部砸伤。受伤后原告在新甸铺镇医院住院8天,支出医疗费2300元。后向被告王某乙索赔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杨焕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打电话了解案件情况,双方详细说明了事情经过后,杨法官发现此案存在调解基础。原、被告二人发生冲突前关系较好,他们的儿子关系也很要好,平时无矛盾纠纷。此次打架纯属酒后没控制住自身的行为,杨法官决定快刀斩乱麻,尽快安排双方进行调解。
12月7日,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后,杨焕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对被告耐心教育,使被告认识到兄弟相亲的重要性,作为弟弟应该尊重自己的哥哥,动手伤人更是法律不允许的。经过教育后,被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愿意给原告赔偿损失并道歉。在与原告王某甲沟通时,他坚持要求被告给予精神补偿,杨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王某甲的儿子,王某甲儿子称,与被告都是亲属,不主张向被告请求赔偿,会尽力劝说父亲小事化了。经过原告儿子再次规劝后,原告王某自愿放弃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双方遂握手言和,被告王某乙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王某甲。
今后,新野法院新甸铺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重从源头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冯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