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该法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专门设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重要保障,更是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改善、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安全。
主动履职全面摸排
检察官深入多个乡村进行实地走访,对乡镇金融网点、村室便民服务中心、游园广场、乡村大舞台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上述多个公共场所存在进出口处只有台阶,未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坡道;或虽设有坡道但坡度较陡,且两侧缺少扶手,存在安全隐患;或无障碍设施位置错误,通行不方便、行走路线长等情况共30余处,严重影响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损害了特殊群体权益。
调查核实制发建议
在充分调查核实厘清各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平舆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公开听证环节后,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提出排查无障碍设施情况,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对应当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尽快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造治理。
深化监督督促履职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正在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完善、改造工作。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回头看”,持续跟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检察力量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利益,让无“碍”更有爱。(贾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