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河长制办公室、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西人社人事〔2023〕2号《关于表彰2022年度西平县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和优秀河长的决定》,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
十里河堤织锦秀,碧水流波映海棠。近年来,针对河道违建、倾倒垃圾、破坏渔业资源、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多元履职,助力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溯源治理、协同治理,筑牢水系生态司法保护屏障,用活“水元素”,唱响“生态曲”,实现了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使河湖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稳定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推动水系生态保护与修复,确保辖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西平贡献检察力量。(冯占华 刘春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