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附近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自燃事件,检察干警们发现后秒变“消防员”紧急灭火,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危险进一步发生。
14时35分许,一辆电动三轮车沿西平大道自东向西行驶过程中冒烟起火。零星的火苗不时向四周窜,站在一旁的不远处还有群众围观,如果不及时施救,一旦火苗窜入旁边满是草木的绿化带,后果将不堪设想。
眼看火势愈来愈猛,驾驶员一时不知所措,停车泼水灭火失败后,跑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
见状,该院干警陈明举、于鹏泳、刘晓龙三名同志迅速拿起灭火器冲向三轮车灭火,并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疏散。最终在大家的合力扑救下,火势被控制并迅速扑灭,未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
水火无情,面对严峻的火势,陈明举、于鹏泳、刘晓龙三名同志不假思索地冲在第一线,将“检察蓝”化作“及时雨”,扑灭了危险的火情,更浸润了群众的心田。
以行动践初心,用担当赴使命,一点点的“举手之劳”,一次次的“挺身而出”传递出的是满满的正能量,更是新时代检察人深深的为民情怀!(冯占华 刘奕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