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破产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股价仍低迷
来源:金融投资报 | 2021-11-02 09:52:26

10 月 31 日,海航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重整计划正式落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的重整计划,且此次裁定为终审裁定。这意味着,包括海航集团和三家上市公司在内的四个计划 (草案),在获得法院裁定后将进入实施阶段。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尽管海航重整计划获法院最终裁定,但市场似乎并不买账,“海航系”股价表现依然低迷。

重整计划将实施

此前,因经营失当、管理失范、投资失序等原因,海航集团于2017年底爆发流动性危机,在各方支持下,前期以企业“自救”为主,但未能成功化解风险,并转为严重的债务危机。

2020年2月29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海南省依规落实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全力协助、全面推进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

10月31日,海航集团在官方微信上发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海航集团及相关破产重整企业送达《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ST海航表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2021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ST基础也在10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集团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在此前的10月25日,海航集团公告称,包括海航集团和3家上市公司在内的四个计划(草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随着海航集团及其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最终落定,上述四个重整计划(草案)在获得法院裁定后将进入实施阶段。

四个板块独立运营

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此前表示,海航重整后将拆分为四个板块独立运营——航空板块、机场板块、金融板块、商业及其他板块,各自由新的实控人股东带领前行,相互完全独立,确保各板块各自回归主业、健康发展。

其中,航空板块以*ST海航为主,还有不在上市公司内的相关航空公司资产,目前已经确定辽宁方大为战略投资人。如果重整完成,航空板块将由辽宁方大绝对控股,债权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参股。

根据*ST海航三季报,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2.57亿元,同比增长37.35%;净利润亏损34.42亿元,同比减亏77.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为64.62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单季亏损25.6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ST海航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亏损已大幅减少。Wind数据显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巨亏156亿元。

*ST海航在重整计划方案公告中表示,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各类债权将依法得到妥善清偿,上市公司合规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上市公司卸下包袱,实现轻装上阵、良性发展。同时,通过重整并引入有实力的优质战略投资者,十一家公司将抢抓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国家战略机遇,继续夯实和发扬国内第四大航空集团地位优势,将海航控股打造为自贸港国际区域航空中心双枢纽的超级承运人。

同属“海航系”的海航科技、*ST基础、*ST大集等也相继发布2021年三季报。海航科技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17.67亿元,同比下降27.28%;实现归母净利润1757万元,同比下降96.17%。

*ST基础今年前三季度实现收入36.71亿元,同比减少0.61%;实现净利润3.63亿元,同比减少55.03%。其中,第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11.10亿元,同比减少38.73%;实现净利润3.20亿元,同比增长280.58%。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尽管海航重整计划获法院最终裁定,但二级市场上“海航系”股价表现依然低迷。截止11月1日收盘,海航科技以5.5%的跌幅在“海航系”内垫底,*ST基础、*ST海航分别下跌1.33%、0.96%,ST海投和*ST大集分别上涨1.06%、3.54%。同时,除股价13.60元的*ST基础外,另外4股股价均低于5元。(本报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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