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检查。
本报讯 “老板,这个是瓶装液化气常见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得空仔细看看,店面的员工也好好组织学习一下。”2月22日,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执法队员来到开元南街的一家餐饮店,向商家分发了安全用气宣传单,并传授正确的用气方法、用气注意事项及遇到燃气泄漏时应如何处理等知识。
为全面提高市民安全用气意识,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连日来,廿三里执法大队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入户宣传与检查活动。其间,重点对辖区5家燃气服务站点及其送气工进行检查,并给商家分发了安全手册,督促其规范存储与运输,把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到实处。
在宣传过程中,执法队员特地对商家的燃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铺立即整改,提醒商家多检查、常维护,防患于未然。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有一家店铺正在用不锈钢脸盆盛装热水为燃气瓶加热,气瓶的管子连着燃气灶给灶炉供气。执法队员当场制止该违规行为,要求责任商家立即整改。
执法队员表示,对正在使用的燃气瓶加热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燃气用户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暴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有以上行为的居民燃气用户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安全用气意识,规范使用燃气,千万不要做出给燃气瓶加热等违规的危险行为。(通讯员 孙春燕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