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赋能,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调整优化省与市县收入分配关系……
9月23日,河南省政府官网发布《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本次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涉及省财政直管县、省与市县收入分配关系、财政激励引导机制等方面。
财政直管县范围扩大至102个
《方案》中提到,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102个县(市)。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朝才认为,加强县级财政一方面可以确保基层的公共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这种做法加强了县域的财政权利,比如决策方面的权限。
最大限度地赋予县(市)财政管理权限,对县(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之后,县(市)范围内的财政收入市级不再分享,能够有效调动县(市)抓经济、上项目、聚财源的积极性;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分配下拨到县(市),能够有效提升县(市)财政整体保障水平,增强对“三保”支出的保障能力;预算决算、资金往来等事项由县(市)直接与省对接,有利于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县(市)范围内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省辖市不再分担,有利于市级财政“轻装上阵”。
优化收入分配关系,原增量分成政策不再执行
除中央调库返还收入外,将适合下划的省级固定税收收入全部按照属地原则下划到市县。原体制下按收入项目等实施的增量分成政策不再执行。
根据中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后市县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省级分成20%,其他财政收入省级分成15%。省级应分成的财政收入通过财政年终上下级结算办理。支持市县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激励县域特色领域加快发展
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促均衡、保基本”功能。
改进并逐步形成与省以下各级财力格局相适应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办法;按照规范统一原则,核定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分担比例。突出专项转移支付的重大决策保障功能,加大对县域特定目标的政策引导力度,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由县(市)直接向省级申报,激励县域特色领域加快发展。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制度,向财政困难市县倾斜。
《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有啥看点?
全面深化省财政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
按照放权赋能的原则,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
各县(市)的财政收入除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留归当地使用,市级不再参与分享;
县(市)范围内由地方承担的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调整为省与县(市)分担,市级不再分担;
对改革形成的财力转移,按照保存量的原则核定划转基数。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县(市);
省财政直接向各县(市)调度现金,办理财政结算。
调整优化省与市县收入分配关系
除中央调库返还收入外,将适合下划的省级固定税收收入全部按照属地原则下划到市县
根据中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后市县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省级分成20%,其他财政收入省级分成15%。(河南商报记者金艾琳首席记者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