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9.55公顷!郑州市今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
来源:乐居买房 | 2022-04-06 14:56:21

近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郑州市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郑州市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区、中原区、二七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上街区、航空港区范围内,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2809.55公顷。其中:

住宅用地868.1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0.90%;
商服用地409.9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4.59%;
工矿仓储用地785.8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7.97%;

其他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45.68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6.54%。

分区域看,郑东新区供应总量最多,其中其他用地比重最大;住宅用地方面,中原区、郑东新区、管城区供应面积位列前三甲;商服用地方面,供应量最多的区域为郑东新区,以182.35公顷远超其他区。

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022年度郑州市市本级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68.10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693.67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93.67公顷),租赁住宅用地74.83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65.62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9.2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99.60公顷。
各区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主要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分配:金水区81.94公顷,二七区68.19公顷,管城区101.58公顷,惠济区94.38公顷,中原区109.29公顷,高新区95.25公顷,经开区76.09公顷,郑东新区105.45公顷,航空港区90.55公顷,上街区45.38公顷。

三、计划期内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用地空间,合理疏散城市功能,着力提升市区功能品质;根据各区功能定位,结合潜在供地需求,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总量、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区域更加均衡协调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用地全市本年度拟供应省市重点项目71个,计划用地338.96公顷。
2. 住宅用地全面落实因城施策,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继续执行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三类住房”用地保障。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任务,将年度计划逐宗、逐批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促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力、竞争力提升,助力优化人居和营商环境。优先确保郑州市中心城区2022年重点教育、卫生、文化、公园与绿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大投入、扩大开放,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构建功能完备、服务高效、供给良好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节约开发并举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主的方针,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展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原则,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节约优先与高效利用相统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率。
2.严格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格标准,防止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应按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多方面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优先保障重点产业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3.积极拓展空间推进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严禁闲置土地。积极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研究制定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及僵尸企业占地的处置力度,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梳理摸清本辖区内的低效闲置土地及僵尸企业用地情况和形成原因,制定年度处置计划,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程度,拓展盘活利用空间。
(四)发挥市场配置作用
继续推进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强化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继续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贯彻落实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郑政〔2021〕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5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市场价格体系管理、土地市场调控管理。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压实领导责任,强力组织推进。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党政一把手牵头负责,涉及土地供应环节的业务部门要指派专人参与其中,负责土地供应全过程跟踪、协调和指导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问题、研讨对策、限时解决,最大限度压缩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完善土地前置条件,尽快解决供地前期的征收、拆迁、文物、环保等制约因素,加大招商力度,切实做好拟供土地项目的谋划、对接、协调工作,确保土地高效供应。

(二)倒排工作计划,强化节点管控。各区(县)市和市储备中心要认真对照年度供应计划,进行逐宗摸排,建立台账,找准未能实施征收和供地的原因和障碍,制定加快完成征收、整理和供应工作计划,对土地供应时序应做出适应性、针对性调整, 将部分优质地块优先供应,满足现有用地需求;具体计划要倒排到每季度,具体工作要细化到月,具体问题要责任到人。全市年度供应计划完成率要实现6月底达到50%以上,9 月底达到7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督促尽快出具前置条件,并完成材料预审,对于不规范、不准确、有错误的前置条件要及时向相关局委反馈,并重新出具。推行“并联办理”模式,最大程度简化手续,合理压缩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时限。推行“绿色通道”“特别快车”“容缺式”审批,对相关前置意见能够进一步明晰化、标准化,优化业务流程,落实重大项目专门跟踪服务制度,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四)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未供报批。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五)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定期对土地供应情况及批而未供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市政府进行通报。同时,作为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备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供应计划执行不力、批而未供任务完成率较低的地方,将核减下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暂停建设用地批次报批半年;对年度供应计划执行较好、批而未供任务完成率较高的地方,将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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