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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纠纷法律适用规则如何完善?自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以来,受到期货市场普遍关注。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4日消息称,以“《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背景下期货纠纷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为主题的期货法治建设分论坛将于9月7日举行,论坛将围绕上述议题展开讨论。
记者了解到,此次论坛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机构、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期货公司、相关行业协会、知名高校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及业界大咖,将就期货市场配置资源法定功能的理解与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配套制度完善的相关思考和建议、期货纠纷司法解释修订的重点问题等议题进行交流。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实施规范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促进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同时,与之配套的相关司法解释还需修订更新,市场普遍关注期货纠纷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问题。
在《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满一周年之际,举办此次期货法治建设分论坛,业界专家认为恰逢其时。
“按照立法法规定,《期货和衍生品法》施行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相关行政法规,《期货和衍生品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就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部门要加快完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表示,相关司法解释也需要按照新的法律,提出新的适用办法。
他称,《期货和衍生品法》既是行政管理法也是民商法,作为行政管理法,它对管理期货交易所、市场准入交易、交易后果等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作为民商法,它更多是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期货交易过程产生的纠纷。
在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看来,《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为期货市场的基本法,对许多问题的规定仍属于原则性规定,在发生相关期货纠纷时,法官如何判断,还需要有《期货和衍生品法》背景下的司法解释作为参照和依据。
他认为,这部法律作为期货市场的基本法确立后,中国期货市场的法治建设就由立法论阶段进入司法论和解释论阶段,相关司法解释也需要“大修大改”,以适应期货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发展。
据悉,期货法治建设分论坛是将于9月7日至8日举行的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重要的分论坛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