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地方标准。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
据介绍,为了给儿童提供更有温度、更加细致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度,深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妇女联合会、福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福田区妇女联合会结合福田区作为国家首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地区有关工作,联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儿童友好城市研究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研究编制了《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
《指南》将深圳6年多来在儿童优先发展和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九大领域积累的先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形成涵盖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及其配套空间支撑的体系化的地方性标准,填补了国内儿童需求视角下公共服务体系性标准的空白。
《指南》提出,为长期住院儿童提供教育支持,为10岁以上儿童按性别划分住院房间,新生儿病房提供一定比例的母婴同室病房,鼓励新建学校为儿童拓展儿童就近游戏空间,开展面向婴幼儿家庭的阅读服务,为残障儿童提供有尊严且便利的文体服务,为临时无人照顾的儿童提供短时照顾服务。
据了解,深圳于2015年底在全国率先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探索实践,发布了全国首套涵盖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出行系统、母婴室、实践基地、儿童参与等9大领域的建设指引,形成了儿童友好建设制度体系,积累了从法规政策、空间设计、公共服务到建设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先行经验。如今,儿童友好已成为深圳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率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列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清单,向全国推广。(记者 范宏韬 通讯员 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