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2、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
3、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抚养权问题,一般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5、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6、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7、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8、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9、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10、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11、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12、子女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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