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银保监会昨日公布了对水滴保险经纪以及微医保险经纪的两张罚单,指出二者均存在按照“首月0元”、“首月3元”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罚单一指出,水滴保险经纪在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实际销售安心财险相关医疗险产品时,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但安心财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是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此外,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保险经纪在销售太平财险相关医疗险产品时,实际按照“首月3元”收取,而太平财险上述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是“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
银保监会针对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共计处罚水滴公司100万元。并对时任水滴经纪总经理杨光和水滴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张强,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罚单二指出,微医保险经纪在销售安心财险相关产品时,宣传和实际收费均按照“首期0元”或“首期3元”进行,但根据安心财险上述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微医保险经纪同样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行为,银保监会对微医保险经纪做出10万元罚款,对时任微医经纪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雪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今年10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指出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同月,银保监会还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监管对于首月“零首付”“低首付”,过往要倒查,未来不再有。“首月0保费”,只是互联网强监管升级的一个侧影。随着互联网乱象自查的启动、互联网保险新规的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步入整治、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套利空间逐步被挤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将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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