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重视网络文艺评论队伍建设,培养新时代文艺评论新力量。我的理解是,这里的“网络文艺评论”,是专指“网络文艺”的评论,而不是“网络上的文艺评论”,即不含对传统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的网络评论。网络文艺诞生较晚但发展很快,评论却相对滞后,加强网络文艺评论亟须找到自己的进阶之路。
线上线下两股评论力量有“在场”与“离场”之别,却没有高低轻重之分
互联网是网络文艺的传播载体,也是它的“生产车间”和“存活空间”。网络文艺创作与消费,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网络音乐,乃至网络听书、网络综艺、网络短视频等,无不是在网络空间完成的。网络传媒强大的吸引眼球功能和网络文艺“生产—消费”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让线上的网民评论阵地不断壮大,形成了线上、线下双线发展,但线上评论远远多于线下评论的现象。
我们看到,在网络评论区、书友圈、粉圈、各种互动性App,特别是网络社交平台和自媒体,有关网络文艺的评论远比以平面媒体为载体的传统文艺评论来得及时与火爆。大凡热播、热传的爆款之作,都能在网络评论中得到及时反应。网络小说《诡秘之主》2020年5月1日完本时,新浪微博话题拥有7.3万讨论量,近5000万阅读量,粉丝自发话题“为诡秘之主打call”阅读量超1.1亿,微博超话拥有1.4万粉丝,超4000万阅读量。改编自猫腻的同名小说IP大播剧《庆余年》,腾讯视频播放量冲破67亿次……这样的灵敏反应和评论热度是可观的。
不过,网络文艺评论除了具有及时、敏锐、针对性强、互动性好等特点外,也存在简单粗鄙、盲从跟风、随性而发等局限,甚至会有导向不正、刷分控评等不良现象。传统纸媒发表的网络文艺评论,因发表周期较长,又因为某些评论者的“网络鸿沟”和“代际局限”,导致靶向失准。不过线下评论的长处恰是线上评论的“短板”——线下介入网络文艺评论的多为职业评论家、学院派或传媒学人,他们一般都具有较好的理论修养,注重理据充实,能对网络文艺作品、文艺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专业分析,其评论成果以纸媒形式留存,影响力更为持久。
就功能效果而言,线上线下两股评论力量有“在场”与“离场”之别,却没有高低轻重之分,两者各有其长,又皆有其短,需要取彼之长,补己之短。线上的微评、段评、快评、弹幕等在保持其活力的同时,需要朝着严谨、规范、深入的方向努力,线下评论则需要从上网开始,从体验出发,由“走近”而“走进”网络文艺现场,达成切中肯綮的内行批评。线上线下凝心聚力,携手共进,就能打造出更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网络文艺评论阵地。
不为低俗媚俗庸俗的作品应援洗地,也不为拜金主义的流量营销推波助澜
网络文艺评论常以匿名方式在虚拟空间进行,它去除了“面具焦虑”,并具有放大效应。不过,网络“二次元热”引发的青少年亚文化已经形成令人忧虑的网络舆情,如“饭圈”粉丝的非理性追星,成为某些自媒体营销号煽动舆论、刻意拉踩、刷分控评以赚取流量的工具,亟须有正面的网络文艺评论予以分辨和引导。互联网是一个众声喧哗的公共平台,充斥各种话题和不同声音,需要分清是非,激浊扬清,把好文艺评论方向盘,以弘扬真善美,分辨假恶丑,不为低俗媚俗庸俗的作品应援洗地,也不为拜金主义的流量营销推波助澜。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较2020年12月增长217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1.6%。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88亿,占网民整体的87.8%。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8亿,占网民整体的63.1%。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4亿,同比增长7524万。这些庞大的数据表明,打造网络文艺评论阵地,建设网络文艺评论队伍,把握网络文艺评论的正确导向,已不仅仅是网络文艺本身的需要,而且是关涉网络舆情引导和新媒体阵地掌控,关涉国家文化建设和主流价值观建构,关涉泛娱乐文化走向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等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
网络文艺评论要做好“剜烂苹果”的工作,扶正祛邪,以刚健有为的“精神钙质”增强评论的朝气和锐气,旗帜鲜明地反对去主流化、去价值化、去中国化、去历史化,自觉抵制庸俗吹捧的不良风气,同时也避免“棍棒”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评论空间,增强文艺评论的战斗力和影响力。网络文艺评论还要把尊重艺术规律、尊重艺术差异与把握网络特点、发扬艺术民主结合起来,通过学术争鸣形成评论共识,用有锋芒、有温度、有说服力的文艺评论,矫治网络文艺的“价值偏失”,凸显众声喧哗中的主流声音。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又切合网络特点的评论标准,以构建网络文艺理论与批评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面临着重大变革。同时着重强调,文艺工作的对象、方式、手段、机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文艺创作生产的格局、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文艺产品传播方式和群众接受欣赏习惯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些变化在网络文艺及其评论中有多种表现。比如,网络文艺创作的快速增长与评论的相对薄弱形成的“倾斜的文艺场”,已经造成网络文艺“野蛮生长”而不时滋生行业乱象;对新兴网络文艺的认知局限和业态的不断变化,致使一些人包括某些传统评论家对这一行业产生隔膜、误解或误判,舆论环境和行业生态有待进一步调适和优化;网络文艺的商业基因及其市场经营,激发了行业的经济驱动,创造了新的文化产业,但过度商业化也容易出现唯利是图、利益至上,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剑走偏锋;还有,网络文艺评论尚未建立起自己的批评标准和评价体系,面对发展迅速、体量巨大却又参差不齐、复杂多样的网络文艺作品和文艺现象时,或者无从置喙,要么隔靴搔痒,难以形成创作共识、评价共识、审美共识。
要解读这些新变化、新现象,破解新难题,一个重要“抓手”是尽快构建网络文艺评论的标准和话语体系。当一些网络化的新话语表达成为网络热词,网络文艺的批评标准和话语体系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和十分紧迫。
仅就网络文艺评论标准而言,传统的思想性标准和艺术性标准不可或缺,但动机上的功利和创作时的“赶更”心态,让思想性评价需考量“基于网络语境”的思想性,而网络文艺的娱乐本色则让艺术性评价不可脱离“爽感”元素。还有如源于技术传媒的网生性维度、依托市场绩效的产业维度、聚焦传媒效果的影响力维度,均是有别于传统评价尺度,却又是网络文艺评论必须持论的重要标准。由此可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又切合网络特点的评论标准,以构建网络文艺理论与批评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当是优化行业生态、加强网络文艺评论的又一进阶。
(作者:欧阳友权,系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