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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与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红泥湾司法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互补共促,共建联动,打造庭所联动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红泥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实施“庭所联动”后,司法所和法庭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涉诉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的进行分析研判,对基层矛盾做到“提前预防、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对于矛盾纠纷中适合调解的,由司法所指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中引入法官这一专业法律力量,与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基层法律服务团,实现德法共治,优势互补,夯实为民服务基础。对于涉诉纠纷由政府解决社会效果更好的,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由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对纠纷中调解失败,需要立案审理的,由村组出具案件调解情况的说明,特别是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出具被告的情况说明,便于立案后案件的审理。
“庭所联动”机制实行后,法庭侧重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辖区案件分类发布典型案例,指导调解依法进行,司法所侧重从指导人民调解、整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服务团等各方资源优势,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发挥其优势,人民调解员侧重发挥熟悉乡土民情的优势,从情理层面进行调解,通过多方联动,共同打造“枫桥经验”新样本。目前红泥湾法庭已向红泥湾司法所委托调解案件12件,调解成功1件,通过政府解决暂不立案1件,庭所联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庭所联动”机制是红泥湾法庭转变“诉讼为主”到“诉讼断后”,积极融入党委政府基层治理大格局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庭所联动”,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延伸服务窗口,夯实一线阵地,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诉讼立案无缝对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实现“1+1>2”的工作效果,努力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消减在诉前、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红泥湾落地生根。(供稿: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