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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字营法庭成功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化解于诉前,肇事者孙某当场给付被撞者刘某赔偿款46000元。诉前调解机制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双方的诉累,更能和平处理矛盾纠纷,大事化小。
2023年11月21日,孙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行人刘某相撞,孙某、刘某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镇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该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住院治疗,产生了诸多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安字营法庭张春志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找准双方矛盾源头。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优先启用诉前调解,多次和当事人释法明理,从事故认定、赔偿范围及数额等法理方面进行答疑解惑,并从情理、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劝说,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当场给付刘某46000元。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和平化解。
通过对该纠纷的调解,安字营法庭全体干警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体悟,切实体会到了诉前调解化干戈为玉帛的奇妙之处,充分认识到诉前调解可以从多途径、多渠道、多维度的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解纷方式,让当事人在轻松环境中有商有量、理性平和解决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今后工作中,安字营法庭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满足群众多样需求,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将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前。(供稿:李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