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潢川法院在执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与河南某股份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以高达287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成交了被执行人河南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业用房,最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 年 9 月 2 日,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与被告河南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向中原银行借款2500万元,并提供房产作为抵押。届时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8月1日,原告向潢川法院申请司法拍卖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用于清偿贷款。
潢川法院金融法庭在接到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涉案拍卖标的物属于当地大型超市,且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超市外围房屋均已出租给各类商户经营使用。为了保障商户合法经营权益,金融法庭庭长万筱带领法庭全体干警,挨家挨户进行上门走访调查,明确涉案拍卖房产权属问题,确保拍卖房产无争议,为拍卖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2023年8月18日,潢川县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最终以2870万元的价格成交,确认拍成。
该起金融案件执行到位,贯彻落实了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化解了金融风险,更加坚定了打赢营商环境的必胜的信心。下一步,潢川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金融纠纷案件,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持续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郝昱玮 李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