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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消息,上海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继续实施,实施期限延续20个月,延长至2024年底。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调整后为0.16%-1.52%。(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