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23年度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于2023年1月11日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3年1月1日后入职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以职工2022年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