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0日电 (马静)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书。70后投行员工田某桥在证券从业的14年间,利用他人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累计交易7.24亿元,最终亏损182万元,被北京证监局处以25万元罚款。
据北京证监局披露,当事人田某桥1974年出生,2006年6月至2020年4月曾先后在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华福证券福建投行部、国开证券投资银行部(上海投行组)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
田某桥在证券从业期间,利用胡某杰在招商证券开立的证券普通账户和证券信用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累计成交金额7.24亿元,亏损182万元(不含待业期间交易和所得金额)。以上事实,有涉案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及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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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表示,田某桥借用“胡某杰”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即证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因此构成违法行为。由于田某桥在调查过程中能够配合监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田某桥处以25万元的罚款。
这是2023年开年以来,证监系统披露的第二则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政处罚。1月4日,证监会披露东北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时任投资经理金某音违规炒股,交易“和邦生物”等26只股票,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66.76万元,最终被罚一没一,合计罚没金额133.52万元。
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金某音2011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017年3月7日入职东北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入职时担任研究经理,2017年4月24日至今,担任投资经理,管理公司自营账户。
金某音实际控制并使用王某为招商证券账户交易股票。证监会查明,王某为名下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于金某音和金某音妻子徐某婧。其中,2019年2月、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1年7月,金某音和金某音妻子徐某婧四次向王某为三方存管银行卡转入7000元―10万元不等金额,合计共22.7万元,隔日再转入王某为名下证券账户。
此外,2021年2月、2021年5月,王某为三方存管银行卡共存入现金48万元,后又陆续将47万元转入其名下证券账户。
证监会综合金某音自认的手机号下单情况、相关当事人情况说明、银证转账流水等证据,认定自2019年1月25日王某为招商证券账户开户以来,金某音实际控制并使用王某为招商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相关盈利归属于金某音。
如此曲折反复地操作之后,交易成果如何?行政处罚书提到,2019年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9日(调查日),金某音实际控制并使用王某为招商证券账户曾交易“和邦生物”等26只股票,合计买入股票560.04万元,卖出股票626.35万元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66.75万元。
证监会表示,上述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根据金某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金某音违法所得66.76万元,并对其处以66.76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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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