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按照办法,郑州中心城区的棚户区改造将推行房票安置。
房票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
(相关资料图)
房票安置指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视同放弃房屋产权调换。房票票面金额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包括安置补偿权益金额、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等。
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2、征收人给被征收人发房票,被征收人拿着房票去购买商品房。注意,货币化安置不是现金,只能去买房,去库存。
3、为了推行房票,设置了奖励和优惠政策: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被征收人3个月的过渡费。
4、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在所有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行选择,不限定于房票核发机构所在行政区域。
5、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价格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额,享受税收减免。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在新购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子女保留原被征收拆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6、使用房票购房,票面金额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得拆分使用。票面金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早在3月1日发布的郑18条中就提到过货币化安置,此次更是货币化安置的具体落地政策。房票只能用于购置商品房、车位等,此举措落地,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商品房去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