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落地首月,全省汽车消费市场回暖迹象明显。截至6月30日,四川合计5万余辆车享受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税收优惠,减免税额合计3.28亿元。
据了解,为了配合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新政的出台,四川税务部门积极优化办税服务,畅通多元化车辆购置税办理渠道,纳税人除可到办税服务厅、自助机缴纳车购税外,也可以直接用电脑或手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好助力汽车消费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办税服务方式,促进市场消费信心恢复。(王磊 吴杰 记者 吉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