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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递表港交所拟上市,华泰国际、中金公司、瑞银集团及建银国际为联席保荐人。
若阳光保险年内顺利登陆港交所,或将成为国内第十家上市的保险公司。
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中国一家快速成长的民营保险服务集团。公司通过阳光人寿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为客户提供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约140种产品;主要通过阳光财险经营财产险业务,为客户提供涵盖机动车辆险、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险、保证险、责任险、农业险和企业财产险等超过4,000种财产险产品;主要通过阳光资管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
公司于往绩记录期内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效。公司的总保费收入由2019年的人民币879.07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人民币1017.59亿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019年的人民币50.86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人民币58.83亿元;公司的资产总额由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325.58亿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416.23亿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的总保费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629.52亿元及人民币17.27亿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36.37亿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10.3%及6.1%(年化)。
公司拥有均衡的业务结构,主要包括寿险和健康险业务以及财产险业务。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及截至2021年及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身险业务分别为总保费收入人民币481.18亿元、人民币551.04亿元、人民币608.26亿元、人民币332.09亿元及人民币420.58亿元,占公司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7%、59.5%、59.8%、60.3%及66.8%。
同期,财产险业务分别为总保费收入人民币397.89亿元、人民币374.65亿元、人民币409.33亿元、人民币218.63亿元及人民币208.94亿元,占公司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3%、40.5%、40.2%、39.7%及33.2%。
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集团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5%、229%及223%,集团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8%、205%及197%。在偿二代二期规则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集团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18%及200%,集团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1%及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