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其贴现期限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兑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后,保证承兑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继承和发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区别.
不同之处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纸质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取代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票据贴现: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票据贴现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所谓票据抵押放款,指的是将未到期的票据作为抵押物,银行以此作为抵押所进行的放款.期限一般以票据的存续期限为衡量.借款如果没有在放款期限之前进行票据赎回,那么票据就收归银行所有,银行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理.在进行票据抵押放款的时候,放款额度一般等同于票面的60-80%.票据面额与贷款额的差额,银行业务中通称为"垫头".垫头是银行为了防止票据赎回而处理票据时,不至吃亏.垫头大小要根据票据到期期限,信用能力等方面确定.
票据抵押放款和票据贴现虽都是银行的票据业务,但它们也是有区别的:
一、票据抵押放款不发生票据所有权的转移,而票据贴现是发生了票据所有权的转移的;
二、票据抵押放款通常是借款人到期赎回,如发生违期,银行才有权对票据进行处理,而票据贴现就不需要赎回;
三、银行进行票据抵押放款在额度上是有控制的,一般为 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