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要原创也要传播!短视频版权保护不宜一刀切
来源:华尔街见闻 | 2021-10-31 12:46:32

近一段时间,电影《长津湖》热映,短视频侵权现象又有所抬头。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部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无视版权规则,对影视作品任意剪辑、传播等,引发影视行业强烈不满。

两名年轻人在北京一家影院观看电影《长津湖》的海报。李欣摄(新华社)
短视频领域侵权界定难、追责难等问题一直是行业顽疾。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力度持续加大、全社会版权意识逐渐提高,侵权行为越来越难有生存空间。
行业已经深刻认识到,影视版权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影视类短视频创作应树立版权意识。只有加强自律,不断规范自己,才能对行业长远发展负责。
保护版权,平台应该主动作为一方面,加大对正版内容和原创内容的采购和生产力度,努力实现规范化、正版化的运营模式;另一方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做到主动审核,积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和通知删除义务。
技术缺陷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借口。过去,很多平台声称短视频用户规模大、技术更迭快,给监管带来较大困难。随着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对于明显侵权行为,平台将有可能做到及时制止,精准打击。
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正加大这方面的技术投入,今年上半年,抖音通过日常巡查与举报接诉,共回扫109.7万条短视频侵权线索,处理总数近75万条。
创作者也应该对自己的作品负责。短视频平台鼓励自由创作,市场也欢迎形式多样、充满创意的短视频作品。但是,自由的创作环境也需要规则意识引领。无论是言论自由、批评自由还是创作自由,前提都是在法律框架之内。当个人的创作触碰法律、违反公德良俗,妨碍他人利益时,必将受到限制。
面对高速发展的短视频行业,相关法律规范、行业细则正在加快脚步跟进。投机分子试图走监管的“边界线”,打法律的“擦边球”,以种种隐蔽手段“迂回作战”的老套路,不仅得不到平台庇护,而且不可能得到社会认可。
小屏幕和大银幕所在赛道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本应是融合互补的关系。短视频靠短小精悍的内容迅速抓住观众的注意力,大银幕凭借震撼的视听效果为观众营造沉浸式观影体验。能否促使二者互相配合、优势互补考验主管部门的智慧
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为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曹建雄摄(中经视觉)
应该看到,版权保护,不仅在于保护原创,还要鼓励作品的二次传播。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也要考虑短视频行业正常发展需求,对合理使用素材的部分保留必要的空间,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好消息是,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正准备牵头成立首都互联网企业保护知识产权联盟,首批成员将包括抖音、爱奇艺、优酷、快手、百度等行业领军企业。希望联盟能够以这5家标杆企业为起点,不断发展壮大,不断丰富构建可持续的版权生态。期待短视频行业与影视行业加强战略合作,让优秀的影视作品得到更好的传播,共同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本文作者:于浩,来源:经济日报,原文标题:《要原创也要传播!短视频版权保护不宜一刀切》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