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对该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了一例违反新修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案件。这是该《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域内实施以来,查处的首例未使用“浙食链”录入动物产品检疫信息的案件。截至目前,瑞安市共检查主体140余家,针对“浙食链”操作使用不到位的经营户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并立案查处案件1件。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湖岭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一家餐饮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有进购牛、羊肉的行为,却未在“浙食链”系统录入采购的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信息。依据《条例》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并要求其立即补录相关证明。在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公司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时发现,该店的“浙食链”系统仍未录入相关记录。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予以立案处理,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置中。
执法人员检查商户“浙食链”上的肉类产品进销情况
《条例》规定,凡有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用动物产品都应录入“浙食链”系统,若逾期未改正的则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这一细化有利于进一步摒除食安死角,保障肉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也使得‘浙食链’操作使用有规可依。”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自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广“浙食链”以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便通过生猪屠宰环节源头赋码、流通环节环环上链的方式,确保“浙食链”覆盖市场在售的猪肉产品和猪肉产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通过便利化商户端操作和市场规范,该局有效地提升了猪肉产品的上链率和经营户在“浙食链”的活跃度。目前,该市共激活上链猪肉经营使用单位1425家,形成猪肉产品追溯链5600余条,入库码22565条,出库码16250条,全市批发经营者日活跃度保持在90%以上。“浙食链”推广在生肉产品的贯彻落实,使该局得以在检查环节及时发现隐患,并依据新规,快速、到位地予以查处。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化重点产品“浙食链”全链条无纸化改革,推广“浙食链”系统应用,以实现食用动物肉类产品全程闭环高效管理,力求消除食用肉类产品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