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终止妊娠的规定是: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及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等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