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高温,光山县法院执行攻势却不减,于8月3日开展了“豫剑执行”第十四次集中执行行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早上6时10分,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余晶的带领下,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列队,根据行动部署赶赴执行现场,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
行动中,执行干警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因人制宜采取执行行动,既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又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威慑力。
钱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人,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后由于钱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本次行动中,承办人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某地下停车场深处查找到钱某的车辆并成功扣押,下一步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无独有偶,吴某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人,经法院判决,其需要向原告偿还本金与利息。由于吴某一直没有资金用于偿还,承办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依法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李某诉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程某偿还李某本金与利息。判决生效后,程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团队依法向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仍未主动履行。本次行动中,承办人提前锁定被执行人的位置,一大早便赶往程某住处,成功将其带上警车,一路上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严重后果。经过多番沟通,程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承办人依程序最终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3人,警车4辆,拘传4人,实际拘留2人,执结案件5件,部分履行8件,执行到位现金55.29万元,扣押车辆2辆。
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积极打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主动融入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大局,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郝昱玮 吴宣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