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范围包括:刑事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与刑事案件的被告是否具有同一性?
不具有同一性。
1、诉讼主体不同。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诉机关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是民事主体,刑事案件的被告是指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自然人。
2、诉讼请求不同。民事诉讼请求侵权责任或损害赔偿,刑事诉讼请求追究刑事责任,诉讼请求并不相同。
3、裁判标准不同。民事诉讼适用民法中的侵权行为标准和损害赔偿制度,刑事诉讼适用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标准。裁判标准并不相同。
4、当事人举证责任不同。民事诉讼中原告要举证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及造成的损害,被告也能举证抗辩。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要举证证明被告的犯罪事实,被告不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