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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上线运行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功能,助力经营主体高效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有力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今后,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业务可全程网上办理。
目前,公示系统可以向被市场监管总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实施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提供网上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实时查询修复进度、修复决定文书在线送达等便利化信用服务。经营主体只需实名登录公示系统,即可实现足不出户全程网上办理,免于在市场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登记地之间的往返奔波,可有效降低经营主体的运营和时间成本。同时,经营主体可以随时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信用修复的进度,进一步规范了信用修复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时效。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修复功能的上线运行,进一步丰富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监管工具供给,优化了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将对促进经营主体信用环境的持续改善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