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关注:广州韩盛化工因虚假宣传、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等被罚没24.87万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 2023-10-17 09:16:52

中国网财经10月16日讯(记者 段思琦)近日,信用中国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韩盛化工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盛化工)因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等,被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4.87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明韩盛化工于2021年5月10日开始陆续委托东莞市某美甲产品有限公司生产“一步胶”等国产普通化妆品。在未备案的情况下,韩盛化工于2021年5月16日开始陆续在其抖音商城、1688、小红书商城网店上销售“一步胶”、“光疗胶”等产品。韩盛化工销售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货值为9868.89元,违法所得为8738.47元。

另查明,韩盛化工在销售“魔力卸甲胶”等产品的过程中,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此外,韩盛化工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9日期间,邀请他人为其经营1688商城网店“广州韩盛化工材料实力供应商”内销售的15款产品链接进行虚假交易量及用户评价。经统计,韩盛化工为虚假交易量及用户评价的违法经营额为70893元,无违法所得。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韩盛化工销售未经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销售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738.47元并处20000元罚款。

韩盛化工在销售化妆品的过程中,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并对韩盛化工处20000元罚款。

韩盛化工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韩盛化工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对韩盛化工作出从轻处罚如下:处200000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三项处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韩盛化工立即改正销售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738.47元,并处2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248738.47元。

据了解,该处罚案例中涉及的“一步胶”、“光疗胶”等产品都会在美甲过程中用到。那么经常做美甲对身体有害吗?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谢洋春认为,美甲对身体的危害不是很大,首先要去正规的机构去美甲,不要去外头的地摊,地摊有可能使用的产品不合格,有可能会使用便宜,重金属超标的指甲油,其中的有害成分会透过指甲被人体所吸收,会出现慢性中毒的症状,还会影响女性的内分泌。

天眼查显示,广州韩盛化工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陈国权,注册资本50万元。自然人唐影凤为公司大股东,持有公司75%股份,陈国权持有25%。

该公司自2019年至今有三项专利信息,但专利类型均为“外观专利”,且均为美甲所用的甲油胶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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