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的意思是在保险合同有效的期间之内,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
寿险的投保都很简单,健康告知也十分宽松,乙肝、结节等疾病都可以投保。
定期寿险的意思就是只要是不犯罪的身故就能获得赔付,覆盖了疾病、意外、自然身故,就是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免责条款中指出即便是自杀,在投保后2年也可以获取赔偿。
定期寿险的价值在于,给人一定时间内提供高额身价保障,万一不幸因为意外或疾病去世,给家人足够的经济补偿,彰显生命的价值。
定期寿险作用及特点是什么?
可以更新或展期的
许多1年、5年和10年的定期寿险库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具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选择权,即在保险期满时可以延长保险期限,不必提供可保性证据。换言之,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把保险单展期。倘若定期寿险单没有规定这项选择权,被保险人可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情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寿保险,因此规定这项选择权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定期寿险的费率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变的,但在每次展期时要根据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提高费率。
可以变换的
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具有可以变换的特征,即保单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也毋须提供可保性证据。这种变换的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只允许在60岁以前变换。大多数定期寿险单只有少量的准备金,在变换时保险公司把它折成一个变换值.变换的方法有两种:
1)按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变换。保险公司在变换日期时出立一份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该份新保险单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确定的。
2)按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变换。这是一种具有追溯效力的变换方法,在变换日期出立的一份新的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在定期寿险单中的投保年龄时就已取得这份保单的方式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