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提到,上海将制定实施《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 等一系列指导性规则,及时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运行规范,以跨前服务强化预防式监管。
1月14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举行新闻通气会。指引要求,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 200 元。
同时,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盲盒经营者不得向 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 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确认监护人同意。
此外,抽取规则方面,盲盒经营者应公示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费者,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设定、抽取结果、发放情况记录以备查。鼓励设定保底机制。经营者不应过度营销,助长消费者炫耀攀比心理,不宜开展饥饿营销,故意调低特定商品的抽取概率。
站长之家获悉,早在去年 11 月,上海市消保委就曾发布未成年人盲盒消费调查报告称,盲盒溢价明显,二级市场有炒作嫌疑。基于盲盒的未成年人社交行为,容易催生未成年人攀比心理,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当时,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出台专门措施对针对未成年人的盲盒销售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