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四川省“十四五”要初步建成西部金融中心
来源:金融投资报 | 2021-12-02 08:58:39

12月1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金融强省,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7.3%左右,初步建成依托成都,立足西部、联合港澳,面向东亚和东南亚、南亚,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西部金融中心。

看 规 划 目 标

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GDP7.3%左右

到2025年,基本建成金融强省,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7.3%左右——这是《规划》明确的“十四五”时期四川省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目标。

这一总体目标如何确认?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统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等单位,对国内外常用的金融业发展指标进行了多轮专题研究后确定。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为推动金融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我们选取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作为“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核心指标。”上述负责人指出。从国内已经印发的省级“十四五”金融业规划来看,多数省份也将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作为金融业发展的关键指标。

定下总体目标外,《规划》还选取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保费收入、境内外上市公司家数作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

具体来看,到2025年,本外币存款余额将达到13.5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1.5万亿元,保费收入达到3000亿元。直接融资占比稳步提高,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20家。

对于规划目标的测算,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是遵循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基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充分考虑我省金融业发展的历史基础,客观分析“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经过严谨的测算得出5个目标的具体数值。

除了定量目标外,《规划》还从金融业实力、金融改革开放水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划定了发展目标。

看 重 点 任 务

做优做强金融产业 打造一批金融龙头

目标已经确定,具体如何做是关键。《规划》从优化金融体系、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和构建金融安全屏障等四方面给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

首先是做强金融业本身。突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培育,在《规划》中对四川银行、四川农信、国宝人寿、华西证券、四川金控、成都交子金控等省内重点金融机构的发展定位进行了统筹谋划,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质效,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金融龙头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支持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川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而在此前发布《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中也提到,对在我省新设总部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其实收资本的1%、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其次是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规划》提出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乡村金融、绿色金融以及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消费金融、文旅金融等7个重点领域,全力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在我省落地落实,为制造强省、文化强省建设提供精准金融支持。

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突出金融发展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在支持做强成都金融极核的同时,《规划》提出发挥成都市金融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成德眉资金融同城化和五区金融协同发展。此外,还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围绕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加快金融产业集聚,提升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争创全省金融副中心。

此外,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规划》一方面突出科技监管,提出深化金融科技在监管领域的应用,提升我省金融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强化金融风险问责,提出研究制定我省金融风险问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责任,督促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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