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日前,杭州下发《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共计十条政策。
具体包括,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加大零售餐饮业的支持力度;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加快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深化进口物品疫情防控;暂不实施“错峰出行”及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实行工程运输车早晚高峰便利通行措施;延长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
其中,在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同时,为加大零售餐饮业的支持力度,对2022年在库企业月度零售额增量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10万元,餐费收入增量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体户,单月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和个体户累计奖励上限200万元。
另外,在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方面,通知要求举办“新春送岗、乐业杭州”跨年招聘云市集、“新春纳才、杭向未来”长三角高层次人才云聘会、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积极对接劳务输出大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外省劳动力招聘,加大劳动力余缺调剂,助力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不仅如此,通知还规定疫情响应期间,对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出行方面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期间,暂不实施我市小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及西湖景区双休日单双号限行措施。
此外,记者了解到,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将延长。抵扣券和现金券的使用期限从2月14日延长至3月31日。参加2月15日“元宵抽大奖”的资格要求,由“2月14日前使用完所有抵扣券”调整为“2月14日前使用过抵扣券”。已领券但因疫情防控被安置在外市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无需进行退款退券,回杭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记者 许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