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福利费是什么
计提福利费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后,用于职工福利等的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而是实际发生时,计入相关费用。但是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否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我国企业每期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算确定职工福利费,并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
计提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费用就可以凭合法凭据列支,属于合理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则不需要发票。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对外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计提福利费属于成本还是费用
福利费一般不可以计入成本
因为它属于企业为员工分摊的费用,这种费用并未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活动当中,而是通过企业向员工集体福利制度进行支付,这种费用一般是无形支出,不能直接计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