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担任法人后果是什么?
如果是缓刑执行期间,不可以做法人,如果是已经执行完毕,要根据所涉罪行来具体判断。《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缓刑为什么查不出犯罪记录?
缓刑之所以查不出犯罪记录,很有可能是因为犯罪人未满18岁,判刑少于5年,这种情况法院就会对案底进行封存。如果犯罪记录被封存起来就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只有司法机关为办案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要查询的,才可以查看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同时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也需要对封存的犯罪记录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