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要求以下条件:1、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最近三年内连续获利;3、无重大违法行为;4、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虚假记载;5、其他条件。
1、股票根据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已经向社会揭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中国人民币3000万。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造而建立的,或许本法实施后新组成建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核算。
4、持有票面价值达中国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的股东数不得少于一千人,面向社会揭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之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中国人民币四亿元的,其面向社会揭开发行股份的份额为10%。
5、公司于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财政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令所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标准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