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正阳县人民法院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大家身边,有这么一群法官,他们坚守岗位、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天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让大家一起了解法官的调解事迹。
田间地头促调解,多年纠纷终化解。6月27日,法官蒋静、徐佳在正阳县真阳镇梁楼村正在不厌其烦地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十多年前,正阳县真阳镇梁楼村村民李某和李某某为方便责任田耕种,两家互换了耕种,后因双方产生矛盾,李某某要求换回之前的土地,在原告不同意的情况下,被告遂强行在还给原告的土地上耕种。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退还案涉土地,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蒋静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承包地互换的法律和政策,在田间地头了解耕地的现状情况,并现场进行勘验,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在法官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为彻底化解矛盾,不让双方再起纷争,法官在达成和解后,又组织当事人在双方亲戚的见证下,精确测量土地四至和面积,划分好土地界限。双方当事人也为法官耐心、细心、诚心化解矛盾点赞。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正阳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也是提升办案工作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树引发纠纷,法官调解化干戈。李某甲与李某乙系亲兄弟,李某甲的近三亩责任田与李某乙的耕地相邻,李某甲耕地的北侧有一条小沟,李某乙在沟北边种有几棵小树。2020年左右后该沟渠在治理河道时被填平,导致李某甲种植的农作物与李某乙种植的小树直接相邻。因树木成长会对周边的农作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李某甲曾多次找李某乙或通过村委会协调杨树遮阴事宜未果,气愤难平之下,遂向正阳法院提起了相邻关系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决李某乙限期除掉相邻原告耕地的杨树,赔偿原告几年来的农业经济损失。
隗征多次深入原、被告所在村庄了解案情,并到所起纠纷田地进行了实际考察,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由来已久,隗征法官从“远亲不如近邻”“和为贵”的角度出发,在阐明相邻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合理确定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乙被告表示尽快将杨树锄去,李某甲也表示不再要求李某乙支付赔偿金。一起积怨三年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在隗征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不仅解开了弟兄的“心结”,也使弟兄二人重归于好。
远亲不如近邻,法官积极化解相邻关系纠纷,效果事半功倍,使邻里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了矛盾升级,也促成双方案结事了。(韩留收 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