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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打击毒品原植物种植,近日,威海荣成市大疃镇抓住春季踏查铲毒时机,全面开展罂粟踏查工作。
在2023年度4月份农村工作例会上,大疃镇对罂粟踏查工作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村负责人要深入开展罂粟踏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手段向村民们宣传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升群众识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大疃镇各村将积极利用“村村响”广播,向居民普及如何识别禁种植物,科普禁毒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非法种植情况进行及时举报,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律观念深入人心。
大疃镇各村将积极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对村内进行实地走访排查,围绕易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的荒地山林、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区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踏查,对隐蔽角落进行仔细检查,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全面清除毒品隐患。 新闻链接: 我国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来源:小镇大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