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要注意哪些事项?保险人未及时履行理赔义务的怎么办?
来源:巴中在线 | 2023-05-22 13:47:12

一、

车损保险理赔时效

车损保险理赔时效是2年。

两年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2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保险公司有30日的核赔期限,同时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还要求保险公司在3日内向权利人说明拒赔的理由。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

保险理赔需要结案吗

保险理赔需要结案。通事故结案后,保险公司才赔偿,不结案保险公司是不给赔偿的,因为当中产生的一些费用,零零散散,所以结案之后一次性给你结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保险理赔要注意如下事项:

1.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人未及时履行理赔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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