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五一”假期全市商贸、文旅活动正常开展,公安交管部门在严格依法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在“五一”假期期间(4月29日至5月3日),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原因发生的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立即自行纠正的,实施“教育放行、不予处罚”。
1.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误入单行路禁行方向,违反单行路行驶管理规定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禁左通行标志指示的。
3.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4.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进入导向车道后未按规定行驶的。
5.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五交叉以上路口通行规定的。
6.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道路交叉口压越实线的。
7.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非刻意、恶意鸣喇叭的。
8.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因保险程序未能及时拆除现场,未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
9. 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查确认具备相应有效证件的。
10. 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景区、商圈、入住酒店宾馆周边违反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经提示及时驶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