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湖南等地银保监局发布公告,指出部分无证“保险中介机构”涉嫌开展违法违规活动。部分“有照无证”机构因在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的前提下,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相关规定,被予以取缔。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需警惕“有照无证”机构非法开展业务,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可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核验机构经营资格。
两家“有照无证”机构被取缔
1月25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公告指出,近期发现部分未经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备案,但名称中包含“保险代理、经纪、公估”字样的机构,涉嫌以保险、保险中介、分红理财、代理维权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诈骗、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违法违规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部分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前,湖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取缔湖南康惠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惠公司”)、湖南慧康城诚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康公司”)等两家“有照无证”机构。
公告显示,湖南银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湖南康惠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慧康城诚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以部分人身保险公司员工名义告知公司既有客户,以其持有的分红型保险收益率低名义,通知客户去办理所谓收益率升级业务。待客户到现场后即劝说客户退保或者进行保单质押借款,并以签订《分红补充协议》形式对退保损失或借款利息回补,引诱客户购买其公司高息产品进行投资。
经核实,截至公告日,康惠公司、慧康公司未取得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 《保险中介许可证》,也未向湖南银保监局递交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康惠公司、慧康公司在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的前提下,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相关规定,被予以取缔。
查询核验机构经营资格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要警惕“有照无证”机构非法开展业务。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根据有关保险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精神,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业务许可并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保险公估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且经监管机构备案后,方能依法经营保险代理、经纪或公估业务。消费者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请注意查看保险中介许可证或备案信息。并可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http://iir.circ.gov.cn)查询核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资格。
同时,湖南银保监局提示,需警惕诈骗、非法集资风险。目前存在非法机构和不法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保单分红”“分红升级”“赠送礼品”“售后服务”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贬低消费者已购买的保险产品价值,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或者保单质押,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此行为可能涉嫌诈骗、非法集资。消费者如遇上述情况,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统一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查验真实情况和相关人员资质。
此外,还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保险合同等信息告知或者转交他人保管。如遇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财产损失。(本报记者 吉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