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SZ)涉环保数据造假 市值蒸发14亿
来源:中国网财经 | 2021-03-26 09:35:24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消息,近期,生态环境部检查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时发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伙同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其中,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300203.SZ)于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类别有环境监测系统、环境修复及运维、咨询服务、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实验室分析仪器、水利水务智能化系统等。受上述消息影响,截至发稿,聚光科技股价跌停,成交金额是6.02亿元,市值较前一日蒸发近14.26亿元。

通报显示,聚光科技承担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3月7日至8日,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4#300平米烧结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拔掉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管的方式,使违规生产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聚光科技员工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将虚假停产数据违规记录为正常。目前,相关涉案人员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针对聚光科技等公司的在线监测数据造行为,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包括:开展全面清查。各市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本辖区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列入不良记录。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绩效评级为A级、B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不得聘用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

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或委托服务。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即日起,禁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参与我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暂停验收和联网。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即日起,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在我省企业的设备暂停验收、联网。(记者 胡靖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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