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出炉 平台竞争已迈入全面监管新阶段
来源:上观新闻 | 2021-03-01 08:24:19

日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出台了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对我国数字经济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做出了针对性的规范。该指南是全球第一部官方发布的系统性、专门性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不仅细化了反垄断规则,预示着我国数字经济反垄断趋严,平台竞争已迈入全面监管的新阶段,更凸显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中国智慧。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卢向华教授长期研究互联网创新运营、大数据分析和企业信息化。在她看来,经过2020年的洗礼和锤炼,中国互联网企业已然站在了新起点上。“科技到底是效率至上还是以人为本”也成为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

走过2020年的互联网企业:

是做些改变的时候了

2020年的互联网行业不乏热点事件。

第一、二个月,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全面暴发。当时,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反应非常迅速——

阿里支付宝团队只花了7天就开发了健康码项目,并快速推广到了全国。

腾讯会议进行了十几次大的更新,以支持远程会议的需求。

百度的AI多人体温快速检测,从研发到上线花了一周多的时间。

其他的互联网企业也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扩张了在线生鲜、在线医疗等与民生相关的业务,并且集中上线了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等业务,很好地解决了疫情下的民生问题。

基于互联网企业在疫情期间表现出来的技术能力,以及带动经济的能力,上海市政府在去年4月13日发布了《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还启动了非常吸引人的“五五购物节”。北京也在6月9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意见》。在此背后是政府看到了“在线新经济”在带动新一轮GDP增长上的重要意义,都希望借助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加速复工复产和经济回暖,甚至是带来经济上新的增长点。上海很多企业,比如Bilibili、小红书、叮咚买菜、盒马等,也纷纷迎来了新一拨的快速增长。

然而,随着疫情压力的减少,互联网企业头顶“光环”的日子似乎很快就到头了。

去年9月,一篇名为《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报道,把美团推上了风口浪尖。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彰显了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进行常态化监管的决心。12月,《人民日报》就互联网巨头企业相继投入大量资源入局生鲜社区团购发表评论,希望它们在科技创新上有更多担当、更多追求,而不是只惦记着几捆白菜的流量。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入驻阿里巴巴调查反垄断行为的新闻,更是让人们意识到,互联网企业接下来一定要做出一些改变了。

互联网企业到底忽略了什么

互联网技术为什么能给社会带来如此大的变化?其实,抛开种种关于互联网的包装,互联网技术本身其实只有两个能力——

网络倍增效应,即网络连接的节点越多,平台的价值就越大。这导致了互联网行业的“赢者通吃”定律。

信息叠加效应,即随着信息产品复制与传播的边际成本逐步递减,平台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越来越低,信息叠加所带来的价值却越来越大。

以大众点评网为例。最初,它只是简单聚合了消费者对餐饮的一些点评。但随着它聚合起的信息越来越多,它对餐饮行业的理解就越来越透。慢慢地,它就成了餐饮行业的知识集成者。而一旦它成为所在行业的知识集成者,它对相关信息的处理能力、匹配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就会比其他企业强。慢慢地,很多企业就会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代理人”。比如,餐馆会请大众点评网来做推广,甚至是设计更吸引受众的配菜和套餐。久而久之,大众点评网就从最初的网络信息聚合者,变成了价值链的重要整合者,并在重新整合价值的过程中扮演非常关键的角色。

正是网络倍增效应加上信息叠加效应,使一些互联网企业在产业里面建立起足够强的影响力;加上一些资本的加入之后,它们就可以更快速地跨界合作,拓展业务领域,深入渗透整个产业的方方面面。美团如此,今日头条、小红书如此,更不用说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的成长了。

而除此之外,互联网行业还可以通过高效的数字化能力,帮助原有的产业进行更有效的上下游协同和创新,盘活原有的传统产业,带动经济增长。根据麻省理工学院布瑞尔诺普森教授的研究,上述渗透过程所能产生的价值,是单独产业直接产生价值的10倍以上。

遗憾的是,互联网企业在孜孜不倦地利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效率时,却没有对社会的接受能力和配套能力做出有效的评估。现在,如果借助资本的力量,互联网企业也许只需要两到三个月,就可以实现突破甚至改变一个旧有的模式;但是,社会方方面面要发展出接受这一系列变化的能力,需要更长的时间。

互联网行业在2020年经历的跌宕起伏已然提醒我们:科技创新带来效率提升当然很好,但以人为本、让社会对新模式的接受能力和适应速度及时跟上,同样非常重要。

“不适应”中埋着解决问题的关键

社会怎样才算接受能力和适应速度跟上了科技创新的步伐?简单归纳,面对互联网强大的技术“进攻”,我们的社会已经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适应”或“准备不足”。

第一个“不适应”表现在员工跟不上了,尤其是执行层面的员工。

去年9月,《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为何会引发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大家对文章提出的问题都有共鸣。

企业的算法里考虑了商家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投资人的利益和平台的利益,当然也考虑了员工的经济利益,但是,员工的幸福和安全基本上被忽略了。于是,员工就跟不上了。

互联网企业的效率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它的技术基础之上的,但是,效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员工的落实和执行。

互联网行业竞争压力确实非常大。很多时候,大家一路狂奔,也只能保证自己不落后。为了确保“不落后”,很多互联网企业都有一套独特的组织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想方设法提高员工的投入度、激励他们创新。问题是,适度的激励确实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投入度和创新度,但如果越过某个极限点,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其实不仅是骑手,其他员工何尝不是困在系统里面。如果投资人和企业能够调低一点对互联网行业增长的期望值,稍微放松一点对员工的要求,让员工有一个可能不是最高效、却能够兼顾生活幸福的工作方式,是不是我们的员工就有可能跟上了呢?

第二个“不适应”表现在在位竞争对手跟不上了。

互联网的两大核心能力(网络倍增效应和信息叠加效应)在资本的加持下,使互联网企业成长和扩张的速度极快。这往往会导致一个结果:在位竞争对手来不及调整,不战而败,被迫退出市场。

前段时间,社区团购为什么引来群起而攻之?是因为这次互联网企业试图改变的对象不是银行、物流、汽车制造等多少还有点抗衡能力的“强者”,而是数以百万计根本没什么能力来抗衡的生鲜行业劳动岗位。相较于传统的小商贩模式,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互联网通过数据优势和网络资源调配能力,很快就可以带来生鲜供应链整体效率的提升,由此对老的模式产生较强的替代效应。但是,这一次的替代跟以往的替代不一样,它直接替代掉了一大批底层菜贩的工作,这就涉及最基本的民生和社会公平问题了。

从更长的时间轴来看,我们很清楚,技术带来的模式迭代不可避免。菜贩的售卖模式或许最终仍然会被更先进的模式替代,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让这个过程是温和而渐进的,是社会、政府、个人和负责任的大企业形成合力,给在位的竞争对手留出一定的响应和调整的时间。在任何时候,社会都不能随便地整体抛弃部分,单纯地去追求所谓的技术上的颠覆式创新。毕竟,生产力的发展要为人的生存服务。

第三个“不适应”是治理和监管没有跟上。

长期以来,我国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总体保持着包容审慎的态度。一方面,这是出于对新业态的支持与鼓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治理和监管政策的影响力太大,操之过急地推出,也会影响企业有序的创新和竞争,甚至阻碍行业的发展。而且,我国在外卖、电商、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领域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走在前列,也就意味着,风险监管和治理政策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是,到了2020年,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体量大,市场支配地位强,已经对社会短时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监管治理体系到了不得不出台、完善的时候。

我们看到,这个问题正在努力解决的过程中。比如,针对社区团购问题,国家在去年12月22日发布了“社区团购九不准”的规则。此后,新进入者与在位者之间的竞争必须更好地体现公平性。改变互联网企业过于追求效率至上的系统规则,合理的外部监管其实是可以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的。

事实上,监管跟不上这个问题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全球各大经济实体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也都陆续采取了行动。

早在2018年,欧盟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2020年12月15日,欧盟又正式公布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草案》。去年10月,在长达16个月的调查之后,美国众议院发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该报告认为,目前互联网公司拥有太多权力,必须加以限制,并使其接受适当的监管。这份调查报告在结尾处建议,要对互联网企业的相似业务进行拆分、要求全市场产品和服务可互通、数据可迁移,等等。

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控制互联网企业权力、做到合法公平的同时,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且不打击创新,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也是所有立法者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科技要多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事

新事物总是在创新和风险的博弈中发展、成长的。

工业革命时期,一些后发国家在向英国学习工业革命经验的过程中,就出现过类似的问题。一些后发国家在农业革命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直接向英国学习工业革命经验、发展工业化,结果就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农业生产力严重不足,粮食短缺,引起了非常普遍的社会矛盾。

同理,互联网行业的从业者已经看到:科技可以为产业赋能;互联网行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未来,一定会成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数字化的大势所趋;但与此同时,技术效率的提升应该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我们不能脱离社会接受能力,一味地去追求科技的效率。

那么,2021年以及未来,作为“数字智慧”主要贡献者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做出哪些改变?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成员,又该怎样拥抱监管常态化之后的互联网行业发展?

我的第一个建议是,互联网行业要适当调低当下对增长的期望,降低技术搬迁的速度。

以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为例,工业化的过程中也曾经历过不断兴起的工人运动、消费者运动、产品质量运动,乃至环保运动。这些运动在一定程度上都降低了工业化进程的速度。这是社会自发矫正资本过于逐利这一倾向的表现。而在此过程中,相关领域的立法和监管(如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保护知识产权等制度设计),则起到了长期保护工业化硕果的效果。由此可见,互联网企业要理性地看待监管。监管的目的是塑造未来更有效的市场经济。

任何新技术在带来新能力的同时,也会创造出新的问题。一旦意识到问题,我们就应该想出更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纠正错误、减少无效的竞争。这是技术创新与社会共生共荣过程中一种必然存在的正常现象,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常来说,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业务不可能按照某种理想状态或速度,持续不变地增长。当效率提升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因素暂时来“拉低”效率,让社会能够更好地跟进;企业可以利用这个阶段蓄势待发,进入下一轮的增长。所以,企业能不能把自己对增长的过高期望调回到一个合理的区间呢?这样的话,员工也好,用户也好,竞争对手也好,都能有更多的时间来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大家一起更好地共生共荣。

第二个建议是,互联网企业不要只关心效率,还应多关心一下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老百姓的切身感受。

皮克斯公司CEO艾德文·卡特姆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他说,我们走得太快太急,而忘记了最初的方向。反观一些互联网企业,是否也为了业绩而业绩,为了流程而流程,为了子目标而忘记总体的大目标?

我相信,任何互联网企业成立的初衷,一定是希望利用科技的力量来造福人类,为社会创造价值,然而,当我们走得太快太急了,企业就很容易忘记最初的方向,员工迫于业绩压力,为了效率而效率,忘了组织之所以存在的初衷。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是不是可以反思一下各种侵略式的打法,不要过于关注短期的效率提升,而是有意识地思考这种打法对社会、对商业公平所带来的影响,追求长期的人心所向呢?

数字时代,互联网企业除了追求效率至上,还要形成自己的“数字智慧”。科技除了帮助人类上天入地,还要多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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