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最高提至70% 分为三种情况
来源:海报新闻 | 2021-01-08 08:05:32

12月1日凌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上述文件提出,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管辖区域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的监测和房价调控,加强供需调节,完善住房供给体系,多措并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而对于购房者来说,上述文件最重要的一点是调整了二套房的商贷首付比例。根据文件,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高被提至70%。文件以拥有的第一套房以及购买的第二套房屋面积为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其中,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如果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而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最后文件还提到,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除此之外,文件还在商品房预售以预售资金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在商品房预售方面,西安市范围内所有已出让、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在预售资金管理方面,则要求负责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将贷款资金全额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严禁私自留存或划转至开发企业其他账户。同时要求辖区住建部门要根据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计划,区分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不动产首次登记等节点,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核拨预售资金,保障项目如期建设,防范项目建设风险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国家统计局11月中旬公布的10月70城房价中,西安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为0.5%。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3月以来,西安房价连续上涨5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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