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600751.SH)收监管工作函 遭起诉涉及15亿
来源:中国经济网 | 2020-10-21 09:14:41

10月20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今日公布的监管工作函显示,上交所就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600751.SH)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涉及诉讼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海航科技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显示,本次诉讼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因公司为海航集团提供担保成为共同被告;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三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原告。依据公司为海航集团提供担保所签署的《保证合同》,涉及担保款项15亿元及利息等。

2017年1月,被告之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与原告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交银国信-稳健2139号单一资金信托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海航集团应在合同约定时点受让“交银国信-稳健2139号单一资金信托”所持有的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向交银国信支付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

2018年3月22日,公司与交银国信签署《交银国信-稳健2139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为海航集团到期向交银国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截至目前,交银国信与海航集团就《交银国信-稳健2139号单一资金信托股权转让合同》形成诉讼,因公司为海航集团向交银国信提供担保成为共同被告。

目前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海航科技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本次担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企业已向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0.94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2017年1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合同,约定海航集团应在该信托成立满12个月或24个月或36个月之日受让“交银国信-稳健2139号单一资金信托”所持有的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向交银国信支付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股权转让价款。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94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60%。公司还称,海航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指标相对稳健,不会给公司带来担保风险。本次公司向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海航科技成立于1996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29.00亿元,于1996年9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李维艰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02亿股,持股比例20.76%。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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