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向东宝生物下发问询函,要求东宝生物就公司计划以0元收购业绩亏损的东宝大田的情况,说明收购原因、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构成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等问题。
公开数据显示,收购完成后,东宝生物对东宝大田的持股比例从10%上升至70%,东宝大田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外,东宝大田2019年全年和2020年1-3月分别实现收入27.15万元和0元,同期实现净利润仅为-104.61万元和-25.59万元,截至2019年末,东宝大田经审计净资产仅为258.37万元。
深交所要求东宝生物说明此次收购盈利能力较弱的亏损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东宝大田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东宝大田与公司业务是否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此次交易是否能有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资产收益水平。并说明此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定价依据是否充分,东宝大田是否存在大额对外担保、诉讼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可能损害东宝生物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告显示,东宝大田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股东东宝经贸、王富华、陈锡东尚未对其持有的东宝大田60%股权实缴出资。
深交所要求东宝生物说明东宝大田各股东前期未实缴出资的原因,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东宝大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说明前期未实缴出资的各股东是否需履行补缴出资的义务,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是否需对东宝大田履行出资补足的义务,是否构成对关联方利益输送。
根据深交所要求,东宝生物需要在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内蒙古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记者郭美岑 实习记者朱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