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判决将资本玩家鲜言重新拉回人们的视野。
9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对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80万元;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鲜言,曾是多起资本市场“奇葩闹剧”的始作俑者,此前曾接证监会34.7亿元天价罚单。据披露,鲜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案发其担任上市公司多伦股份(现为ST岩石)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董秘期间,鲜言被控涉嫌采用多种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操纵股价、信披违法等。
9月17日,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倪灿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这一罪名,在过往判决案件中并不多见。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鲜言的故事堪称一个典型的“知法犯法”案例。
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鲜言曾就职于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2012年7月,通过收购多伦投资100%股权,鲜言正式成为多伦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入主公司一年后,他便展开了一系列令人愕然的操作。
上海一中院判决称,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鲜言利用担任多伦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包商林某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子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际控制的林某个人账户、相关房产项目部账户,再通过上述账户划转至鲜言实际控制的多个公司、个人账户内,转出资金循环累计达1.2亿余元。
其中,2360万元被鲜言用于理财、买卖股票等,至案发尚未归还,且部分资金已被结转至开发成本账户。
上海一中院认为,鲜言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将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恶劣操纵证券市场
鲜言一审获刑的另一个罪名为“操纵证券市场罪”,该案曾在资本市场引起轩然大波,亦引发投资者极大愤慨。
据证监会于2017年3月对鲜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4月,时任多伦股份实控人、董事长、董秘的鲜言,个人决定启动公司名称变更程序,指使下属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这与当时市场热衷炒作的互联网金融题材高度重合。
针对如此关键信息,多伦股份延迟了近一个月时间才对外发布公告。更为恶劣的是,在公告中,多伦股份将不确定性的业务渲染为是“突破性意义的转型”。上述内容一经公布,多伦股份在6个交易日内连续涨停,涨幅为77.37%,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16.75%。
上海一中院审理查明,作为此次更名事件中的“最大受益人”,鲜言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组,在同年4月30日至5月11日间,买入多伦股份股票共计2520万余股,买入金额2.86亿余元。对此,法院认定为,鲜言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证监会曾于2017年3月对鲜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5.78亿元,并处以约28.92亿元罚款;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上述罚单合计34.7亿元。
2018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鲜言送达《行政裁定书》,对证监会作出的“天价处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鲜言涉及的奇葩事项不止于此。在鲜言任职慧球科技期间,慧球科技曾上演了一起臭名昭著的“1001项奇葩议案事件”。该份内容荒诞的议案后被证监会责令改正,鲜言一并遭处罚。(刘礼文 记者 夏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