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管层而言,场外质押情况无法通过场内系统集中监控;对券商而言,场外股票质押在业务流程上的风险以及处置平仓风险都较大。在券商场内股票质押市场份额承压下滑的背景下,为防范场外经营风险,叫停券商场外股票质押十分及时和必要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大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券商场外股票质押业务全面暂停。
流动性不足风险高
股权质押,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通俗地说,是指投资者把手上的股票作为质押物,获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
2013年5月份以来,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创新加速,监管部门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允许券商及其成立的资管计划作为融出方,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业务上报的流程化操作。由于操作流程标准化,这项业务整个流程进度大幅提升,也就被称为“场内股票质押”。简单解释,就是投资者用股票作为质押物,获取券商资管计划的资金。
2013年5月份后,券商股票质押业务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以券商为主导的场内股票质押迅速崛起,股票质押市场从原先的银行、信托“二分天下”,变为券商、银行、信托“三足鼎立”,券商后来居上。
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背后,股票质押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据统计,目前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问题包括六方面: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偏离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二是融入方的信用调查不力;三是质押比例过高,流动性缺失;四是单票集中度过高;五是大股东质押比例过高;六是违约处置不当,简单粗暴,不考虑市场影响。
场外股票质押的风险更高。与场内股票质押仅包括A股股票和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证券不同,场外的股票质押范围更广,除A股股票之外,还包括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等,而且在质押期限和限售要求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场外股权质押标的大多是非流通股,与场内流通股质押相比,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旦出现风险,只能等待股东补充质押物。
据国泰君安证券统计,截至2018年6月1日,证券公司作为质押方的股票质押参考市值约为1.72万亿元,其中,场外股票质押业务的占比很低,参考市值约为860亿元。
此次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一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二是证券公司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三是通知自发布之日(5月30日)起实施,发布前已存续合约无需提前了结,已存续合约约定可以延期赎回的,延期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规范意在防风险
为何要全面暂停券商场外股权质押?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刘欣琦认为,场内股票质押项目相对透明,任何超出质押比例、质押集中度上限的股票质押项目将无法上报,进而无法融出资金。
“通过券商场外股票质押,客户虽然能够顺利融资,却给监管以及券商带来较大风险。例如,对监管层而言,场外质押情况无法通过场内系统集中监控;对券商而言,场外股票质押在业务流程上的风险以及处置平仓风险都较大,且券商资本金水平和银行不可同日而语。”刘欣琦说。
从企业角度看,目前至少有5类风险值得融出方券商特别关注:一是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的;二是近期涨幅或市盈率较高的;三是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与其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比例合计较高的;四是存在退市风险的;五是公司及高管、实际控制人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防风险、严监管的大背景下,随着资管新规逐步落地,监管部门力推券商表外股票质押回表,券商表外股票质押(通过资管计划而非自有资金)承压较大,这也是叫停相关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刘欣琦认为,在券商场内股票质押市场份额承压下滑的背景下,为防范场外经营风险,监管部门于5月30日发文正式叫停券商场外股票质押十分及时和必要。
早在今年2月份,在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上,监管部门就对证券公司参与场外股票质押的行为明确表态,认为券商不得作为质押人参与场外股票质押,不得为场外股票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包括交易申报、盯市、违约处置等。
对行业营收影响较小
券商股权质押以场内为主。根据国泰君安证券对部分大券商及中型券商的调研,券商主动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业务的非常少,多为场内股权质押配套业务,如场外补质押等。
爱建证券分析师张志鹏表示,叫停券商场外股权质押业务更多出于风险防范,对以场内质押为主的券商股权质押业务影响不大。
国泰君安证券统计显示,按照目前场外股权质押业务的股票市值占比情况,结合2017年28家上市券商股权质押利息收入情况,按场外规模占比5%测算,这部分业务仅贡献券商整体收入的0.52%。此外,本次叫停将采取新老划断,存量到期终止,且今年初以来大部分券商新增场外股权质押业务已经暂停,实际业绩影响更小。
今年以来受股权质押新规以及监管推动券商表外股权质押回表内的双重影响,券商股权质押规模告别高速增长,但由于新老划断安排,业务规模并未出现大幅下滑。
刘欣琦表示,从证券行业表内股权质押融出资金来看,今年第一季度末与2017年底基本持平。此外,受融资成本持续上扬和券商股权质押业务收缩影响,股权质押融资利率较去年有所上浮,从去年的6%至6.5%上浮至今年以来的7%至7.5%,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今年券商的股权质押业务起到了“以价补量”的作用。(记者 周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