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学生重视标点符号,20世纪50年代初,语文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小故事。说旧社会男婚女嫁,信媒妁之言,媒人搞文字游戏,两头吃。某媒人将女方相貌写在纸上,不加标点,送达男家。男方家长读后,非常满意:“麻子没有,头发黑,脚不大,周正。”娶进门一看,大呼上当。媒人辩解道:“我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麻子,没有头发,黑,脚不大周正。’”
为了让学生重视标点符号,20世纪60年代初,身为语文老师,我也给学生讲过一个小故事。说一个下雨天,某客栈客满,老板在门口挂出一块大牌子,平列两句话,分别是“下雨天留客”和“天留我不留”。一客人冒雨进门,要求住宿。老板说:“门口有牌子,客满了。”客人说:“我看得明明白白,‘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历代文人墨客,常以标点符号搞幽默,戏弄权贵或顽劣之徒。明朝书画家祝枝山应某财主之邀写春联,全文无一标点。老财主这样断句:“明日逢春,好不晦气;来年倒运,无有余财。”见财主动怒,祝枝山一笑,另作一解:“谬矣误矣,本人在为员外祝福啊。‘明日逢春好,不晦气;来年倒运无,有余财。’”
可以说,标点符号是阅读书文时语气、语势和节奏的指路灯与指挥棒,但不重视标点符号的现象由来久远。对于不会断句知道请教老师,而不明白文中道理却不向老师求教的现象,文学大师韩愈就错误地认为是“小学而大遗”——殊不知“句读”非小事,断错句子,势必会影响对“道”的理解。
中国的标点符号从无到有,从残缺不全到完美无缺,历经两千多年历史。1995年12月正式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应视为我国最具权威性的标点符号法规。但是,忽略和滥用标点符号现象,屡见不鲜,比比皆是。比如,一些政府公文和学术论文,往往分条列款,无论以中文数字还是以阿拉伯数字为顺序号,数字之后,应标顿号或实心圆点,与此条此款的正文隔开。相关人员在朗读或广播时,自然会停歇刹那。如若不然,朗读者就会读得局促,甚至有歧义产生。
可以说,标点虽小,作用不小,圈圈点点,各有担当。